私募大佬徐翔离婚案庭审两小时结束 徐翔妻子应莹:还不知道结果
2年前,“私募大佬”徐翔因操作证券市场被捕入狱,没收90亿,判罚110亿,震惊全国。
近日,此事再起风波,徐翔妻子应莹请求与徐翔离婚,并分割夫妻合法共同财产。
2019年3月20日,应莹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(下称“黄浦法院”)递交离婚《起诉书》,称被告(徐翔)长期被关押,原告(应莹)只能独立抚养孩子,生活困难,致夫妻关系失和,“现请求离婚,孩子的抚养权、财产依法处理。”
目前,该案正由黄浦法院主持离婚诉讼前的调解程序,尚未正式开庭。
2017年1月22日,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(下称“青岛中院”)出具的(2016)鲁02刑初148号判决书显示,徐翔因操纵证券市场罪,获有期徒刑5年6个月,并处罚金110亿元,没收非法所得90亿元。
正在服刑中的“金融大佬”妻子提出离婚,顿时成为坊间热议话题。
有人认为,这是明显的“技术性离婚”,目的是为了分割转移财产,逃避110亿罚金,以图日后东山再起。
甚至有人推论,应莹在这次离婚中所分到的财产可能高达50亿。
此言是否属实?
对此,法律人士并不完全认同。上海方洛律师事务所宋博律师表示,这起离婚诉讼的确有一定“技术性”成分在内,但想通过离婚轻轻松松套出50亿,基本上不可能,原因是徐翔的财产性质,极难甄别。
丈夫入狱服刑,妻子申请离婚分割财产,的确可以。
一般的犯罪只需要区分个人合法财产和犯罪所得赃款,还比较容易操作。但徐翔掌控的财产,除了上述两种以外,还有一块重要组成部分:受托理财的他人财产。
受托理财的财产,性质非常复杂,各路人委托徐翔操盘,资金来路各式各样,甄别难度极大。要分割财产,首先就是要申请甄别,这一步应莹不是没有尝试过。
2018年2月28日,有媒体报道,徐翔妻子应莹对该案罚金执行、涉案财物处置存在异议,已委托律师向青岛中院提交申请,要求法院举行听证会,甄别徐翔及家人合法财产并予以返还。
也就是说去年,应莹就向刑案的法院和相关部门申请甄别财产。
2019年3月30日,应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在离婚诉讼过程中,希望司法系统尽快甄别家庭资产,并在离婚判决中保证她合理合法的财产权益。
但显然,去年应莹发起的甄别财产申请并没有进展。
应莹此时提出离婚,在孩子抚养以及分割尚余、已经查明的夫妻共同财产,还是可以实现的。
但是,这应该不是其离婚诉讼的主要目的。
律师分析,真相很可能是,应莹在通过离婚这一方式,以民事诉讼推动甄别财产的进程。
可是,这一步实现的难度也很大。
徐翔案的结果是:判刑并处罚金。根据法律,罚金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告人所享有的个人合法财产,而非非法财产或他人财产。
如果牵涉非法财产,要没收非法财产(或犯罪所得、或赃款),牵涉他人的合法财产,则必须返还。
从之前的判决来看,徐翔妻子没有受到任何牵连,这就说明她不知情、也没有参与徐翔的经营,被排除在徐翔的经营以外。按照这个逻辑,只有查清楚徐翔经营的合法性以后,才能把其经营所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然后才能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既然徐翔的经营已经定性为犯罪,那么查清楚经营的合法性(包括甄别财产性质)就应当是刑案的处理范围。离婚的民事诉讼中,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,也需要依据刑案的结果,才能处理。
否则,离婚案件中,对徐翔经营所得,只能搁置不予处理,依然是一笔糊涂账。
司法部门在徐翔账户中扣划的账户余额约为125亿。
90亿违法收入已经罚没,110亿罚金只扣缴了30亿。
应莹能请求分割的,只是徐翔剩下财产中,经甄别,撇去非法所得、他人财产后,剩余的那部分。
现在连徐翔财产甄别工作都没有完成,50亿这个数字显然是空穴来风。
结论就是:以目前的情况看,婚能离得掉,但想要分割财产的大头,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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